出版道德与不当行为声明

道德批准和同意

研究与评论:药理学和毒理学研究杂志的编辑不仅可以向技术审稿人寻求有关提交论文的建议,还可以就论文中引起担忧的任何方面寻求建议。例如,这些可能包括道德问题或数据或材料访问问题。偶尔,人们的担忧也可能与发表论文对社会的影响有关,包括对安全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在技术同行评审过程的同时寻求建议。与所有出版决策一样,是否出版的最终决定由相关期刊的编辑负责。

任何描述滥用可能带来风险的试剂或技术的论文的作者必须完成关注部分的双重用途研究。这不仅提供了一个机会来强调潜在的危险,还提供了解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发表研究的好处的机会。报告摘要在稿件评估期间提供给编辑、审稿人和专家顾问,并与所有已接受的稿件一起出版。

我们成立了一个编辑监督小组来监督对涉及生物安全问题的论文的审议。监察组包括期刊主编;编辑政策主管负责维护生物安全问题的顾问网络。

编辑的职责:

保密:

必要时,编辑和编辑人员不会向通讯作者、审稿人、潜在审稿人、其他编辑顾问和出版商以外的任何人透露有关已提交稿件的任何详细信息。

披露和利益冲突:

未经作者明确书面许可,所提交稿件中包含的未发表材料不得用于编辑自己的研究。编辑因稿件处理而收到的特权信息或想法将予以保密,不得用于个人利益。如果编辑与论文相关的任何作者、公司或组织存在因财务、竞争、合作或其他关系/关联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则编辑将拒绝担任稿件的编辑;相反,他们会请另一位董事会成员来处理手稿。

客观性标准:

评审应客观进行,建议应明确阐明并附上支持理由,以便作者可以利用它们来完善稿件。对作者进行个人批评是不恰当的,必须避免。裁判员应当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提供适当、合理的论据。

出版决定:

该期刊的编辑负责确定哪些提交的论文应该发表。编辑可以遵循期刊编辑委员会的政策,并受到当时有关诽谤、侵犯版权和剽窃的法律规定的限制。在做出这一决定时,承办编辑可以与其他编辑或审稿人协商。

来源确认:

审稿人还应识别作者未引用的相关已发表作品。以前出版物中发表的每一个观察、推论或论证的陈述都应附有相关的引文。审稿人还应告知编辑正在考虑的稿件与他们个人了解的任何其他稿件(已发表或未发表)之间的任何明显相似或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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